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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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开始 时间:2023-06-08   作者: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高校科协、省属企业科协、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协,各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53号)要求,决定在我省开展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推选机构和名额

(一)推选机构

1.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具备向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推选候选人的资格,列为本次院士增选工作的推选机构。

2.按照业务管理权限,省级学会推选工作须由省级科协负责统筹把关后,报送至相应的全国学会。

3.省科协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推选名额

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严格坚持评选标准和条件,宁缺毋滥。


02


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凡2017、2019、2021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3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因品德失范、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作为院士候选人。


  (六)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企业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及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03


推选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选

省级学会充分发挥对本专业领域所掌握的信息优势,积极开展推选工作。高校科协、省属企业科协、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协、各市科协及其他有关单位推荐的优秀人选,报相应省级学会进行推选。


候选人在“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 (https://kecaihui.cast.org.cn,以下简称智慧系统)上注册登录,在线填写有关内容和上传附件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见智慧系统通知公告栏《中国科协2023年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指南》。


(二)材料审核

1.候选人所在单位要对候选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材料真实性及品德、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相应省级学会。


2.省级学会须召开常务理事会或理事长(会长)办公会议(包括视频会议形式)对候选人的主要成就及科学道德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审把关,审定推选结果,出具推选工作情况报告(须按照“推选工作要求和说明”,详细说明推选过程、审核把关等情况)。


(三)报送结果

省科协向相关省级学会发放“推荐码”,候选人凭“推荐码”在智慧系统上将材料提交至省科协,省科协对候选人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后上报。

04


推选工作要求和说明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仅可通过院士或中国科协组织全国性学术团体一种方式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和中国科协组织全国性学术团体提名。推选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提名、专家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推选对象。


(二)坚持“国之大者”。突出政治标准和国家使命,体现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注重从重大科学研究和国家重大工程中选拔院士候选人。


(三)坚持院士标准。坚持“四个面向”,着重推荐(提名)长期奋战在科研和工程技术一线的科研人员,坚决破除“四唯”,突出对国家发展和安全的贡献,突出对科学技术发展的贡献和原创性科技成果,突出科学家精神和学术道德。


(四)坚持客观公正。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同行评议作用,独立自主地开展推选工作,确保推选规则和流程公开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平,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非学术因素干预。


(五)注重发现和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注重推选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和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人选,注重推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选。

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注重推选55周岁以下的人选。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注重对优秀民营企业专家、中青年专家、女性专家的推选。


(六)推选机构应充分了解掌握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状况,全面做好深入细致的组织服务工作,重点推荐反映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特色及基础科学研究优势领域的候选人。


(七)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重要敏感事项,违反保密规定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05


材料要求

为进一步为科技工作者和推选单位减负,候选人和推选单位仅需在线填写智慧系统,并提交必要的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中国科协将为候选人打印完整材料提交至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一)候选人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的PDF格式电子材料包括:

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通过智慧系统在线填写,其他材料通过智慧系统上传,合计小于100兆;

附件2.被推荐人当前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

附件3.《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原则上应有一篇或以上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或其他中国优秀期刊上发表);

附件4.主要论著目录;

附件5.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附件6.获奖(5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10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须签字盖章,具体以系统模板为准);

《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对候选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等情况进行把关,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签字盖章的《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1份、《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1份。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通过智慧系统在线填写。附件材料通过智慧系统上传,包括:

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4项);

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6项);

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6篇、册);

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6篇、册)。

(2)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包括:

《提名书》个人声明、所在单位意见签字盖章页一式4份;

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1份,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防止说情打招呼办法》1份;

候选人自我介绍配音PPT(WMV格式,严格限制不超过15分钟)、不含配音PPT的电子版光盘1张及PPT打印稿一式2份,并附候选人单位保密部门审核盖章的PPT不涉密证明。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均通过智慧系统填报上传完成。

2.纸质材料。候选人纸质材料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完全一致,以智慧系统生成的为准。省级学会将候选人纸质材料收齐后,连同推选工作情况报告(加盖公章)于6月25日前,一并报送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

朱恒影 0571-88092579;19817128655

黄云菁 0571-85178033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1906室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自我介绍有关要求》